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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判了刑對8年徒刑在香港在提供賭博的服务給中國客戶從一個基於緬甸的中心網上賭博的操作的假設的罪魁的定案由一個高等法院核實了,判刑被指責的監獄八年和充電他20百萬元(大约$3百萬美國),根據由中國通讯社Xinhua的報告。
雲南高人民法院的管理員解釋對代辦處在1999年香港常駐Tam凱愛wai在緬甸修建了一個赌博场所然后開始開发一個網上打賭的網絡。 他和這些合作者建立了一些賭博的網站並且在南部的广东省的廣州和東莞安裝了計算機服務器。 其中一個網站從2006年8月得出了5,198簽字球員對2007年3月,並且事業完成了8.68十億元收入在wagered金錢和278在非法收入的百萬元 標記: X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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